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实施时间】2001-07-01【发布单位】建设部/建建[2001]82号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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