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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 |
【颁发日期】2006/09/21【颁布单位】 【失效日期】 |
|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 日前,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规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政府网记者的提问。
答: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制度,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相应的配套约束机制不健全,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重复预售、再抵押骗贷、捂盘惜售、延期交房、“货不对板”甚至“烂尾楼”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损害了购房人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问题,《通知》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等方面,对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以加快市场供给释放节奏。二是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构建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信息系统在监控市场活动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的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四是严肃查处非法预售或以认购、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答:房地产展销是房地产项目集中展示、交易的一种形式,具有宣传成本低、促销效果好等特点。在需求引导下,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专业化的房地产展销公司。在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展销公司经营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招商,导致有的展销会成为一些手续不全甚至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的宣传场所。为此,《通知》要求工商、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审查展销活动主办方资格、参展企业的信用情况及参展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手续,严禁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参加展销。
答:目前,建设部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提出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机制。三部委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也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自查自纠与督查、总结经验和巩固成果、推进制度建设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建立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三是畅通举报投诉的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房地产交易诚信机制,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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