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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益民 王志红 发布时间:2004-07-02 中国法院网讯 同在一所大学任教,又是上下楼邻居,但却因为楼上的孩子练钢琴,导致两家产生矛盾,最终以钢琴声是否属噪声污染这一问题而对簿公堂。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全省首例因练钢琴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法院以原告乐先生起诉被告梁女士家的琴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缺乏事实依据及相应的证据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梁女士认为自家的孩子不是在正常的休息时间内弹琴,并没有影响到他人正常的休息和生活。为此,双方产生纠纷达一年之久。期间,乐先生、梁女士的单位及领导也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所在的系、教学区及学院工会和双方所在的居委会四方对此事也进行了调解,但是乐先生拒绝在已形成的调解书上签字,调解无效。乐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梁女士家练琴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让其听不到琴声,并要求梁女士向其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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