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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目的复函 你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有关取消“村镇住宅建设审批”、“城镇个人建造住宅许可”问题的请示》(川建〔2003〕9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第259项“取消村镇住宅建设审批”是指取消依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85〕城乡字第558号)所规定的“村镇住宅建设审批”项目。村镇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村镇住宅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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