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北京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复函 |
【实施日期】2005/08/03【颁布单位】 环函〔2005〕309号【失效日期】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北京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复函
你局《关于北京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的请示》(京环文〔2005〕38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论证,现函复如下: 你局提出的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属于物料衡算方法,根据建设规模和现场检查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核定扬尘的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通过填写表格和简易公式完成排放量计算的方式,反映了工地扬尘排放和控制的特点,可操性强,简单易行,便于环境监督管理,可用于你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的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
|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