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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题目】
【实施日期】2007/12/05【颁发文号】【失效日期】
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提高建筑工地文明程度,确保施工现场长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修改后的《绍兴市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业绩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各工地项目部遵照执行,所附评分标准自2008年1月起执行,原评分标准同时废止。附件:施工现场考评表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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