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发《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细则》的通知
衢建协各联络处(交通、水利、电力局主管处室)、市质监站、市市政公用协会:
根据我市工程建设情况的变化,企业创杯积极性的不断提高,创杯的工程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了促进我市工程质量的提高,规范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评审,衢建协对《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优质工程)评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将《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优质工程)评审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细则》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细则
为了促进我市工程质量的提高,规范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评审,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报工程的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2、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部颁其它标准、规范;
3、工程结构质量优良,其它方面优于国家和部颁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并有创新或提高,优于市内同类工程质量水平,用户反映良好;
4、符合国家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节能建设的要求;
5、工程施工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6、已列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创建计划;
7、建设工程(包括装饰)已于上年度九月底前竣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建设工程的供水、供电、排水、绿化、道路及其它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
第二条,申报工程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建筑面积4000(衢州市区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
馆、教学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
2、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或3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3、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群体建筑;
4、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影剧院;
5、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6、建安工作量600(衢州市区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堤岸、城市广场、污水处理、净配水厂、园林绿化(400万元以上)等市政公用工程;
7、建安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的交通(含公路、桥梁、隧道)、供电(含变电站、输电线)工程;
8、建安工作量800万元以上的水利(含堤岸(坝)、码头、渠道、水电站)及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特,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
第三条,主承建单位条件:
1、在衢州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或经登记备案的外地进衢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的主承建单位,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8000平方米。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前述条件时,可由两个企业作为主承建单位联合申报。
第四条,参建单位条件:
1、房屋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量应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20%以上,且不低于200万元;
2、住宅小区、群体建筑,其参建单位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应达到总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20%以上,且不低于5000平方米;
3、市政及其它工程,其参建单位的工作量应达到工程总建安工作量的20%以上,且不低于200万元。
第五条,申报计划与参评名额:
1、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工程,在工程开工后半个月内,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主承建企业向衢建协填报《年度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创建计划表》,并向建设单位、监理企业、质监部门报告。
2、每年年底,衢建协根据各联络处、市相关协会的企业创建计划,参考上两年度获奖工程数,分配下年度各单位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名额。
第六条,申报参评资料:
1、企业根据分配的创杯申报名额填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申报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
3、工程优质结构评定表(工程优质结构评定标准详见《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结构质量要求细则》);
4、工程建设情况介绍材料及有文字说明的工程照片;
5、工程设计图纸;
6 、衢建协对企业申报的参评资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衢江杯”工程复查计划。
第七条,工程复查:
农历正月十五后,衢建协组织专家对列入“衢江杯”工程复查计划的工程进行复查,复查组的工作内容为:
1、听取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创杯工作的汇报,征求质检部门和建设单位(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2、工程实物复查;
3、查阅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有关资料;
4、对工程复查情况和查阅资料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综合评价;
5、向施工单位反馈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6、所有工程项目复查结束后,复查组对所有工程复查情况进行汇总,准备汇报材料。
第八条,评审: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委员会对工程进行评审,评审步骤为:
1、组成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委员会;
2、听取衢建协对企业申报的参评资料审核情况及现场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的汇报;
3、查看企业申报的参评资料和复查组复查资料;
4、评委评议;
5、无记名投票确定“衢江杯”获奖工程名单,推荐“钱江杯”奖工程名单。
第九条,公示、公布:
1、公示:市建协将评审结果在《衢州建设信息网》公示5天,发现问题可向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投诉;
2、公布:公示后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核无问题的,由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公布。经核查确有问题的工程项目,需重新提交“衢江杯”奖评审委员会复审取消。
第十条,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必须是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项目,并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