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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题目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实施日期】2007/09/05【颁发文号】萧政发〔2007〕115号【失效日期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规定,区建设局、区物价局经过调研和测算,拟定了《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2.《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


 

二○○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地段等级 住宅用房 综合用房 工业用房
一 类 12 32 11
二 类 10 25 9
三 类 9 12 9
四 类 8 9 8
五 类 5 8 4

附表1-1
 

杭州萧山区房屋地段等级类别划分范围

 

地段等级范  围
杭州绕城公路内一类 东至东站铁路、南至规划南二路以南150米、西至风情大道和老杭金路以西150米、北至北塘河范围内,钱江世纪城规划范围内,湘湖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
二类 绕城公路范围内除一级以外主要道路两侧150米范围内的地块
三类绕城公路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其它地块
杭州绕城公路外四类瓜沥镇、临浦镇、义蓬镇的规划区
五类其余镇场的规划区和区级以上公路两侧的地块


备注:以上地段等级参考萧政发〔2007〕27号文中关于国有土地级差地租标准来划分。

 

附表1-2
 

杭州市萧山区房屋用途分类表


 

房屋类别

含     义

综合用房 写字楼、办公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仓储(包括超市的配套仓库、对外出租的仓库)等综合用房
住宅用房 各种居住用房(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房)
工业用房 工业、仓储、交通、电信(附属设施)、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房
其它用房 上述范围以外的用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房类别
说明:1.具备多种用途的房屋应按分摊房屋面积分别确定用房类别;
      2.商业用房参照综合用房。

 

附件2
 

杭州市萧山区2007年度
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每户不低于600元,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年公布一次”的规定,我们确定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户650元,因房屋拆迁发生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电话、有线电视、水电器、管道煤气、宽带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主题词: 城建 安置 搬家 补助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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