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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问题给市土管局的批复
杭政发〔2000〕12号
市土管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调整方案〉的请示》(杭土估字〔1999〕第4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及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市区原有的土地等级划定和基准地价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的地价管理工作,促进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同意你们提出的《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调整方案》(详见附件一至七)。该基准地价标准适用于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土地清产核资中的宗地价格评估,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拍卖、招标、协议的成交价定价。对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者需要转出、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应按规定缴纳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
二、上述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给市土管局的批复》(杭政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一、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有两种描述方式,一是《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图》图件,二是文字表述,文字表述中有简略的,以《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图》为准。
二、《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图》,见附图。
三、土地级别划分范围的文字表述:
(一) 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1、一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东至中河路;南至河坊街、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南山路、湖滨路、保俶路;北至体育场路、环城西路、密渡桥路、京杭运河、中河立交桥。
2、二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一级土地以外,东至建国北路、规划平海路延伸段、铁路;南至望江路、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保俶路、教一路;北至文苑路、文晖路、上塘路、朝晖路、上塘河、京杭运河。
3、三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1) 北区片
二级土地以外,东至绍兴路、贴沙河;南至曙光路;西至西湖风景区界线、西溪路、学院路、教工路;北至文华路、德胜路、上塘路、规划文新路延伸段、上塘河、文晖路、铁路。
(2) 通江桥地区片:
东至铁路;南至中河、贴沙河;西至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北至望江路。
4、四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三级土地以外,东至石桥路、秋涛路、京杭运河、新塘路、钱江路、清江路;南至钱塘江、西湖风景区界线;西至古翠路;北至文华路、余杭塘河、教工路、大关路、京杭运河、规划香积寺路、绍兴路、规划文新路延伸段与石桥路交汇。
5、五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四级土地以外,东至铁路;南至钱塘江;西至古墩路、余杭塘河、和睦支路、轻纺路、京杭运河、石祥路;北至石祥路、东新路、德胜路、铁路。
6、六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1) 北区片:
五级土地以外,东至郭家庄、笕桥镇、彭埠镇、五堡村一线,南至钱塘江,西至西湖风景区界线、龙门山、金鱼井、西溪文化旅游区界线、紫荆花路、石祥路、祥符镇,北至祥符镇、石祥路、周家塘、谢村、半山镇、郭家庄。
(2)钱江南岸区片:
东至钱江三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快速路,南至中兴路、杭州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界线、浙赣铁路,西至钱塘江,北至钱塘江。
(3)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片:
东至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东界线,南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南界线、转塘镇,西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西界线,北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北界线、西湖风景名胜区南界线。
(4)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区片:
东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东界线,南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南界线,西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西界线,北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北界线。
(5)龙坞风景区南区片:
东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东界线,南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南界线,西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西界线,北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北界线。
7、七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1) 北区片:
六级北区片土地以外,东至下沙开发区、钱塘江,南至钱塘江,西至钱塘江规划七桥、凌家桥、中村、小和山、留下镇、杭州市行政区界线、环城公路、铁路,北至杭州市行政区界线。
(2) 钱江南岸区片
东至杭州市行政区界线,南至之江大桥至湘湖的规划道路,西至钱塘江,北至六级钱江南岸区片的界线。
8、八级土地
七级土地以外的所有土地。
(二) 西湖风景名胜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1、一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东至湖滨路、南山路;南至南山路;西至西山路;北至北山路。
2、二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一级土地以外,东至保叔路、万松岭路和吴山风景区的东界;南至凤凰山、南山公墓、虎跑;西至上满觉陇、五老峰、茅家埠、灵隐寺、白乐桥、植物园西界;北至玉泉路、浙大路、曙光路。
3、三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东至二级土地的西界、南界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东界;南至钱塘江;西至上天竺、龙井、九溪十八涧、屏峰山疗养院;北至二级土地南界。
4、四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东至二级地的西界、三级地的西界;南至之江路;西至七佛寺、外大桥、梅家坞、柴窑里、美人峰、西湖风景名胜区西界,北至老和山、浙大南围墙。
5、五级土地的四至界线:
除上述一至四级土地以外的所有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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