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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管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进一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房屋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通知与《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房屋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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