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实施时间】【发布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一部分 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物质损失
第一条 责任范围
(一)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三)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二)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三)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四)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 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五)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六)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八)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九)除非另有约定,在被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十)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一条 责任范围
(一)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三)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二)下列原因引起的赔偿责任:
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3、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4、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总除外责任
在本保险单项下,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第一条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二)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三)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三条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四条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五条 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第七条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保险金额
第一条 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一)安装工程一一被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用、原材料费用、安装费、建造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二)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一一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三)其他保险项目一一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二条 若被保险人是以被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
(一)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二)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三)若被保险工程的安装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四)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六) 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

保险期限
第一条 安装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或用于被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安工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安工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二)不论安装的被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被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安工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二条 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
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赔偿处理
第一条 对被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被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二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一)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被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外理;
(二)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三)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四)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与物质损失赔偿金额之和以受损的被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第四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一)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二)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三)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第二条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一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第四条 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一)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四)在被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五)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六)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第五条 若在某一被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被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总则
第一条 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第二条 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条 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一)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二)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第四条 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第六条 比例赔偿
在发生本保险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时,若受损被保险财产的分项或总保险金额低于对应的应保险金额(见四.保险金额),其差额部分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则按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负责赔偿。
第七条 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第九条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安装工程一切险扩展责任条款(批单)

空运费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限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工棚、库房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内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最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库房、工棚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直接,或间接造成工棚、库房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双方同意,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工棚每次事故限额为 ;每一独立的库房每次事故限额为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第一部分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
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但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导致的后果损失予以赔偿。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除外。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总保险金额:
年费率:
保险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附加保险费: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建筑材料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的建筑材料不超过3 天的用量,并将超过此量的材料放置在最近1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建筑材料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施工用机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只有在被保险人于施工结束后,或任何施工中断时,都将施工用机具放置在最近2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施工用机具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项下保险财产施工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第二部分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本公司申报,并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损失造成污染的保险财产进行清除的特别费用。
清除污染费用包括:
(一)为修理受损物件必需发生的清除污染费用,例如:对在正常操作过程中暴露于离子辐射的部件进行清除污染的费用;
(二)为接触受损物件而发生的费用,例如:卸去及重新放置护罩和防护墙的费用;
(三)为防护受损物件的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例如:防护服,为避免辐射而设置阻隔物的费用;
(四)受损物件因正常操作过程中无法修理,只能重置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五)受损物件修理后,根椐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试验、检查、验收而发生的费用;
(六)转移和处置放射性残骸的费用。
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但本保险单第一部分承保的财产,其通常的修理费用不受限额的限制。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直接或间接造成农作物、森林以及养殖类的损失或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二)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在建造过程中,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三)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四)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
(五)基础不实造成地陷引起的损失;
(六)裂缝和渗漏。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钻井工程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钻井工程的责任范围将限制在下列风险引起的损失:
(一)地震、火山爆发、海啸;
(二)暴风雨、龙卷风、洪水、滑坡;
(三)井喷或形成坑状;
(四)自涌水流;
(五)火灾、爆炸;
(六)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泥浆损失;
(七)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洞孔塌方或由于异常,或页岩膨胀导致洞壁塌方。
本公司的赔偿以导致弃井后果的上述风险出现时已发生的钻井费用(含材料)为限。被保险人应承担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特别除外条件:本公司不负责赔偿钻机及钻井设备的损失(钻井商可为此安排其它特殊的保险)、各种打捞费用以及为恢复钻井状态而进行修正、研究检查(包括酸处理、断面切除等促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地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升值条款
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合同的实际合同总价值将超过原先估计的合同总价值,则本保险单第一部分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增加,但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保险金额的______%。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地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或损失金额的20%, 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
(一)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二)因受损部分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造期内的施工原因引起,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险期限:______个月
附加保险费: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限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灭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保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
(一) 灭火过程中的费用
(二) 清理水和其他物质的费用
(三) 清理费用
(四) 暂时性防护设施建造费用
本保单对财产和灭火费用的责任不应超过每次事故 。
灭火费用不应计入本保单项下财产的重置价值内。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防火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仅在下列各项要求均得以满足时才对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负责赔偿:
(一)工地上应始终配备足够的和有效的消防设备以及充足容量的灭火用具,并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
(二)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员受到使用该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能随时进行灭火工作;
(三)若建筑、安装工程需设材料仓库、则库存物应分置若干库存点,每一库存点的材料价值不得超过 金额。每个库存点必须至少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所有易燃物(例如不适合混凝土浇筑的模板材料、枯枝落叶层等),尤其是所有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放置地远离正在进行建筑、安装的财产或任何明火作业区;
(四)易燃物附近动用明火,或进行烧焊,切割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受过消防训练并配备灭火器材的人员在场;
(五)试车开始时,所有为设备运行而设计的消防设施必须安装就绪并能使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第一受益人条款1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应被保险人要求,______为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公司应将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赔款先支付给______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第一受益人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应被保险人要求,______ 为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公司应将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数额超过______的赔款先支付给______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洪水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洪水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______个月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 1
兹经双方同意,以下条件适用于本保险条款
(一)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将为 ,该免赔额也适用于因火灾及爆炸引起的损失;
(二)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
2、由于任何管道过热或断裂引起的重整装置的损失;
3、由于放热反应引起过热或断裂并导致机器设备的损失;
4、由于故意未按技术规范操作,或切断安全装置引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
本条款对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第三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 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特别条款项下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二)下第1条"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的措词改为"催化剂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是由本保险单予以赔偿的机器设备的损失造成的"。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1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险财产总价值: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扩展赔偿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承保的由本地供给的物资在保单限定的地域内,运往建筑工地的陆上运输途中,而不是水上运输或空运途中,由于碰撞、冲击、洪水、地震、水灾、地崩或山崩、地陷、盗窃或火灾引起的损失。
如果需要在工地外储存,则要加批"防火设施特别条款"和"工棚、库房特别条款"。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地供给物资的总价值: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
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作业井、沟、水管遭受水淹、淤塞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但每次开挖的长度,无论是部分或全部开挖均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长度。本公司仅在下述情况下予以赔偿:
(一)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填实,以避免沟壕水淹后水管移位;
(二)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封闭管口,防止水、淤泥等渗透;
(三)一旦压力测试结束,水管测试部分的沟、壕应立即填实。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开挖长度:______ 米。

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下列项目:
(一)流体静力试验后的查漏费用(包括特殊设备的租用费、运输费和操作费)
(二)为查寻及修补漏点而产生必要的土方工程费用。例如,对未受损壕沟的开挖,管道覆盖层的剥离和复原。但上述泄漏必须系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事故,或由工地的施工错误所造成,并且______ %的焊缝已经×光检查,所有发现的缺陷均已排除。
本条款不负责赔偿焊缝的错误修理造成的费用。
每一流体静力试验段的赔偿限额:
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险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到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至。
附加保险费: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除外责任"第一款项下的措辞修改为:“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
但是,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
附加保险费:

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要求:
(一)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二)若包装的货物未立即开箱,需放置一段时间,则被保险人应观察检验外包装是否有货损迹象。若货损迹象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三)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仍处于包装状态,直至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 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
(四)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问题。
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直接或间接导致、构成或引起保险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以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 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行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对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不可控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因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任何场所无法履行保单或批单中规定的任何保证或条件而受影响。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核燃料组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根椐以下条件扩展承保燃料组件的损失。
(一)定义
核燃料组件包括:
1.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
2.燃料包层;
3.支撑结构;
(二)承保期限
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限内,本条款承保期限自燃料组件在安装工地卸下起,至每一燃料组件置入压力反应堆的位置后止。
若本条款承保的平均持续时间超过______ 个月,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申请延长期限。
(三)一旦发生损失,本条款负责赔偿扣除免赔额后的所有损失修理费用,该费用包括:
1.从损坏的燃料组件中提取燃料,并对此检查和储存的费用;
2.修理或重新放置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的费用
3.重新加工处理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4.重新放置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5.将核燃料、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组装成燃料组件的费用;
6.运输和保险费用,包括为获得必要的进口和运输许可而支付的费用。任何受损燃料组件的赔偿金额都不超过该燃料组件在保额中所占的比例。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 ׉/年度)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日期______ 燃料重量______(吨)实际金额:______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被保险人应根椐本公司要求提供:
(一)工地外储存的地址:
(二)储存物的最高金额:
(三)储存期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
(一)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
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_ 。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全部或部分开挖时遭受暴风雨、雨水、洪水而引起泥沙淹没、淤塞、腐蚀、塌方及管道、电缆、埋设物的浮起导致的损失。但每次开挖长度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公里数。
被保险人应保证管口处备有应急的封堵设备,并在任何停工期间诸如夜晚、假日等,封堵可能受到洪水侵害的管口。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开挖长度____公里。

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如保险财产遭受保单项下承保责任的损失,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和理算师的建议,本公司可以同意____%的预付赔款。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分期付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费按下列条件分______期缴付:
分期数缴 付保险费金额 缴付日期
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
若被保险人未按上述缴付日期缴付规定的保险费,从应付日起至实际缴付日止的期限内,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在付清本保险单项下全部保险费之前,如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本公司应支付的赔款数额超过被保险人已缴付的保险费时,本公司有权在赔款中扣除被保险人尚未缴付的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扩展承保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
保险财产:
保额:
上述财产必须是开工前状况良好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
由于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保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倒坍,对于不损伤其稳定性和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
与工程性质或施工方法有关的可以预见的损失。
保险期限内,为预防损失或缩小损失程度而发生的费用。
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压力反应堆及内部物体(燃料组件及吸收器成份除外),对通常修理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不作区别,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压力反应堆的外部范围根据附件第____号图纸所示确定。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燃料组件---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燃料包层及相关的支撑结构。
吸收器成份---关闭杆、控制棒及相关的结构材料。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火灾和其它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但对滑坡造成工程地区重新开挖的费用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的范围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斜坡腐蚀的修补费用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分段开挖施工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无论被保险工程完工与否,在分段填筑、开挖、阶梯状开挖、明沟、管道施工中引起被保险财产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责任,只有当开挖不超过下列规定的长度时,本公司才负责赔偿,且每次事故的赔偿仅限于受损段的修复费用。
每次分段开挖最长不超过____米。

连续损失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负责赔偿由于设计错误(如果批单扩展该责任)、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结构、结构部件、机器或设备的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头两次损失赔付100%
第三次损失赔付80%
第四次损失赔付60%
第五次损失赔付50%
超过五次损失,不负责赔偿。

洪水特约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由于暴雨,洪水所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在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这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是指依据气象部门统计资料,充分估计到保险工程地点10年来以及整个保险有效期内的暴雨,洪水情况及所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
若被保险人未能从水道中清除障碍物(如沙石,树木等)以保持水流畅通,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本公司不予赔偿。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一)任何个人参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
(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 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本公司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
(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本公司根椐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3.本公司可随时注销本保险,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届时,本公司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地震地区建筑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人能证明工程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建筑物结构均已符合有关当局对房屋建筑的抗震要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由于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予以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机器设备的试车,但为期不超过 (由第一次试车开始起计)。
若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本公司概不负责(但因机器安装时的错误除外)。
对于部分投入使用或交接完毕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对于未投入使用或交接的,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期限,保险仍然有效。
如使用旧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从试车开始起即告终止。

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财产因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或地震所致损失应视为一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一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72小时期限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72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72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建筑安装工程时间进度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为获得本保险单的保障,应向本公司提供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表,包括其它书面材料及技术资料,上述资料作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除非本公司在损失发生前已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提出的时间进度偏差期限,本公司对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偏差超过以下列明的期限所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时间进度偏差______星期。

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超过图纸规定的开挖以及因此而增加的回填费用;
(三)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四)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五)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
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1。
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2。
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1:______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免赔额2:______。

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旧设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的旧设备的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可归因于该设备在本次安装之前的运行;
(二)可归因于该设备的拆卸(若本保险单未承保该拆卸工程)
(三)任何非金属部分。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一)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
(二)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如经本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
(一)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
(二)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
(三)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的代位权,但须以本条款的所有被保险人都遵守本保险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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