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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题目】
【实施日期】2008/01/11【颁发文号】浙建设〔2008〕4号【失效日期】
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管理,提高标准编制水平,根据相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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