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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政策问答

实施日期】【颁发文号】【失效日期

  

引自: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一、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消费提取?

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住房贷款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如何确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2003年3月1日后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携带哪些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集中封存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管理部);

4、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见后)。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结婚证、同户籍户口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

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5、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2、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其中,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职工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前办理还贷提取登记时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只需提供《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和还款凭证及复印件。

每份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职工,应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单位账户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一步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第二步 职工或代办人持所需资料到所在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步 职工或代办人持经管理部审核的《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到受托银行取款。管理部认为提取证明资料需要核实的,可留存提取资料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准予提取。

第四步 职工将单位留存的《提取申请书》交单位经办人记账。

集中封存户内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一步 职工持所需资料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步 经管理部审核予提取的,出具《提取申请书》。管理部认为提取证明资料需要核实的,可留存提取资料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准予提取。

第三步 职工持经管理部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到受托银行取款。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非住房消费提取?

非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集中封存时间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计算;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交回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须携带哪些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集中封存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管理部出具);

4、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见后)。

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离休的,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职工退休的,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职工,提供户口簿或本市暂住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与住房消费提取办理程序相同。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管理操作规定》政策问答

一、住房消费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什么是住房消费提取?

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请了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贷款的,按偿还住房贷款政策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职工住房消费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额度如何确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余额,合计不得超过2003年3月1日后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住房消费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必须携带哪些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集中封存内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由管理部);

4、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见后)。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结婚证、同户籍户口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

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5、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2、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其中,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职工大修自有住房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前办理还贷提取登记时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 按月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时,只需提供《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和还款凭证及复印件。

每份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职工,应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单位账户职工如何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手续?

第一步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第二步 职工或代办人持所需资料到所在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第三步 职工或代办人持经管理部审核的《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到受托银行取款。管理部认为提取证明资料需要核实的,可留存提取资料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准予提取。

第四步 职工将单位留存的《提取申请书》交单位经办人记账。

■集中封存户内职工如何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手续?

第一步 职工持所需资料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第二步 经管理部审核予提取的,出具《提取申请书》。管理部认为提取证明资料需要核实的,可留存提取资料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准予提取。

第三步 职工持经管理部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到受托银行取款。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什么是非住房消费提取?

非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全部余额: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及时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集中封存时间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计算;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全部余额。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应交回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必须须携带哪些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集中封存内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由管理部出具);

4、根据提取原因不同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见后)。

■职工离退休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离休的,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职工退休的,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及时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职工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职工,提供户口簿或本市暂住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职工因非住房消费原因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与住房消费提取办理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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