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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管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6]16号)要求,为加强我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严格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我厅拟对全省范围内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建档、组织培训和进入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准入认证。凡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设置完备、具备国家和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均应在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公室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开展工作,促进项目管理企业公平、有序地进入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和其它工程项目市场参与代建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当地各项目管理公司登陆四川省建设网(www.sccin.com)下载相关表格,并及时填报相关内容。于2006年12月29日以前将企业情况填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送至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公室。 联系人:李清 电话:028-85559309 传真:028-85559309 电子邮箱:scdjb@scci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办公楼116房间 附件:项目管理企业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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