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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为地产革命韬光养晦、谋虑多年的于凌罡,自2003年底提出“蓝城计划”小试牛刀后,终于在2004年底以“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宏大构想在全国刮起一股地产革命的强大旋风。2005年1月,网名为“成都建筑工程师”的人士率先积极响应;1月14日,成都某律师征集100人集资盖房,并绘制了“大同花园”的蓝图制造声势;1月中旬,杭州“住宅团购与集资建房联盟”的诞生更是与于凌罡南北呼应。一时间,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被炒得沸沸扬扬。媒体的炒作吸引了民众的眼球,而民众的关注又进一步刺激了媒体的炒作。于凌罡的地产革命一石击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事实上,于凌罡并非地产革命的先行者。在上海房地产价格巨幅增长的背景下,“海归”翁云于2003年4月就提出了“个人合作建房”的计划,并于次年1月宣告失败。但是,翁云的失败似乎并没有引起大众传媒和业内人士的足够重视,相比之下,首都北京的特殊意义与房地产新政出台的特定时刻却使于凌罡格外引人注目。 于凌罡曾一度被视为抗击高房价的地产英雄。无论是专家学者、社会名流都在两会上强烈呼吁,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为合资建房开绿灯、减少行业暴利维护社会公平;还有一批高学历人士自愿组成智囊团为于凌罡出谋划策、摇旗呐喊。但是,当4月3日于凌罡联姻万通、携手冯仑之后,人们斥之以“宋江式投降派”和“革命队伍投机分子”的名份,却暴露出人们对于当前社会阶层结构所持的不同心态。尽管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博弈针锋相对、难解难分,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至于紧张到剑拔弩张、水火不容的程度。于凌罡心里到底打的什么算盘并不重要,但是我们若总是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和集资建房的民众利益彻底对立起来,若总是抱着“水泊梁山”和“大宋王朝”、“革命”和“反革命”二元对立思维支配下的革命战斗心理去看待阶层利益分配问题,那么不但不利于促成个人集资建房的成功,而且最终也不利于正常的消除两极分化、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于凌罡“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破产,其实在许多人的预料之中,他本人也是早就做好思想准备的。“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成功实践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乏先例,但是将其移植到眼下的中国却未必能够正常发育。我们的政府没有像西方政府那样专门为个人集资建房进行有效的指导,我们没有形成像西方那样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我们的公民也没有西方公民所拥有的强烈的群体意识。于是,于凌罡们只能将满脑构想和一腔热情在孤独的摸索中自生自灭。用舒可心先生的话说,这就像“一群小孩玩积木”,而且是“在一个最不透明的行业里,玩一个完全透明的游戏”。是成是败,可想而知。尽管于凌罡们的建房理想和追求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支持,影响深远,但是,只要上述条件不具备,那么与西方的同类实践相比就必然会发生变异,必然会生出“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的无奈。 然而,于凌罡此次实践的偃旗息鼓,并不意味着中国“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实践已经寿终正寝。 尽管于凌罡的实践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但是它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少告诉人们:房地产的开发形式可能实现多元化,完全可能在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的垄断开发之外另辟蹊径,也许,“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成功实践的确会使人们享受到住房和省钱的双重实惠。带着这种希冀,可能会蹦出第二个、第三个或许多个“于凌罡”。 况且,房地产开发商也并非铁板一块。内部实力的不均衡以及彼此之间的竞争本来就形成了离心力,加之国家对土地和资金日益收缩的政策压力,使中小房地产企业出于生存的考虑,极有可能与“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团体联合起来,通过把融资和拿地外包出去,将自己转变为仅仅提供开发和维修的角色来缩小战局,继而达到相对提高自己竞争能力的目的。而中小地产企业从原来集团的分化及其与“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团体的联盟,无疑会成为推动地产革命、成功实践个人集资建房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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